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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潛逃缺席搶手機案 高院駁回上訴

時間:2021-01-26 14:12:36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許智峯上訴被駁回。(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攬炒派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棄保潛逃,去年12月逃亡海外。許智峯在2018年4月24日於立法會會議室外搶去保安局女高級行政主任手機,被裁定普通襲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名成立,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800元。許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今日(26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惟許潛逃在外沒有到庭,又沒有律師代表,法官陳嘉信最終下令駁回上訴。

陳官指,許智峯的律師代表早於2021年1月21日申請不再代表許,而許智峯疑在2021年1月22日以傳真方式,去信法庭申請終止此宗上訴聆訊,信上有簽署但沒有回郵地址或聯絡方式,法庭及律政司亦無法確認發信人確實是許智峯。陳官基於上訴人沒有親自到庭或委託律師代表,故駁回上訴。

律政司指,由於許智峯沒有親自到庭,又不能確認發信人是許智峯,故不打算就本案申請訟費。但陳官指雖然上訴人現時沒有機會陳辭,但是他選擇不到庭及不委派律師代表,故建議律政司仍申請訟費,訟費申請聆訊則應排期在適當的時候處理,不然所有上訴人如不到庭或不請律師,便毋須負上訟費等後果。

有4案9項控罪在身的許智峯藉公務外訪棄保潛逃,被警方通緝。由於許智峯本身亦是中西區區議員,多名中西區居民批評許智峯是懦夫,潛逃的行為不負責任,更辜負選民對他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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