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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健慈:國安法針對「初選」組織策劃者 法庭應依法拒絕保釋

時間:2021-01-06 15:35:33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傅健慈。(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李斯哲攝)

戴耀廷、楊岳橋、胡志偉等最少52名曾組織、策劃與實施去年7月攬炒派所謂「初選」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今早(6日)被警方國安處上門拘捕,部分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訪問時表示,所謂「初選」是對現行選舉制度的嚴重挑釁,嚴重破壞立法會選舉的公平公正,嚴重損害其他擬參選人的合法權利和正當利益,意圖癱瘓特區政府施政,相信「香港國安處」已經完成了初步調查和掌握了充分足夠的證據,採取的拘捕行動是依法辦事,「合法、合情、合理」,並不是秋後算帳,任何人違法必究,不能逍遙法外。

傅健慈指出,「初選」的組織策劃者要求參選人簽署「共同綱領」,更肆無忌憚揚言,協調攬抄派參選立法會的目標,就是要「控制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全面攬炒香港」。有充分的證據顯示,其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者具有明顯的犯罪意圖,控制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嚴重干擾、阻攔、破壞香港特區立法會依法履行職責,癱瘓特區政府,全面「攬炒」香港,顛覆國家政權。眾人的行為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第3款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一經定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傅健慈還說,組織策劃非法初選和參與初選的罪行區分,在於他們的犯罪意圖、實施的犯罪行為和造成的犯罪後果,現時「香港國安處」的拘捕行動,僅針對極少數組織煽動者,而非一般參與所謂「初選」投票的市民。他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不要再參與非法選舉和任何的違法活動,自毀前程。同時,法庭應依法拒絕組織策劃者、積極參與者和戴耀廷等人的保釋,防止他們外逃,或尋求所謂政治庇護,避免法律制裁,彰顯法治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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