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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簽署《補充安排》完善兩地互相執行仲裁裁決

時間:2020-11-27 14:26:50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鄭若驊表示,與最高人民法院透過簽訂《補充安排》,為雙方就仲裁裁決的相互執行提供簡單而有效的機制。(點新聞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27日)在深圳出席《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簽署儀式。鄭若驊在致辭中表示,與最高人民法院透過簽訂《補充安排》,為雙方就仲裁裁決的相互執行提供簡單而有效的機制,進一步促進雙方在民商事法律的司法合作。

鄭若驊指出,今日簽署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補充安排》),其目的是對《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安排》)作出四方面的修訂。第一,旨在於《安排》中有關執行仲裁裁決方面包含「認可」仲裁裁決的表述,更明確地指出《安排》同時涵蓋為在內地法院執行香港仲裁裁決的目的而對仲裁裁決作出的認可。第二,以明文釐清當事方可以在兩地法院接受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之前或之後申請保全措施。第三,取消了內地仲裁機構的名單要求,使之與《紐約公約》的「仲裁地」概念保持一致。最後,《補充安排》免除之前在《安排》下的限制,允許當事方同時向兩地的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

鄭若驊表示,隨着大灣區的各項發展計劃逐步落實,並配合在大灣區對於爭議解決服務的推廣,相信仲裁及其他爭議解決服務將會被更廣泛地應用在有關大灣區的爭議事宜中。《補充安排》能釐清和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和內地之間仲裁裁決的執行安排,亦令透過仲裁解決爭議的仲裁當事人的權益得到更充分保障。《補充安排》配合兩地其他範疇的司法互助安排,有助進一步深化大灣區內合作,促成區內的深度融合,從而推動區域經濟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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