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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議會 | 調查委員會:許智峯搶手機行為不檢 損立會信譽理應譴責

時間:2020-07-08 14:16:39來源:大公網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年在立法會內搶走一名政府行政主任的手機。建制派議員事後提出譴責議案,立法會調查委員會今日(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有關調查報告已經完成,許會峯行為不檢令立法會信譽受損,亦有負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因此即使許智峯未有出席作證,亦不影響調查委員會的確立工作。

       立法會調查委員會今日(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有關調查報告已經完成,許智峯行為不檢令立法會的信譽受損,亦有負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點新聞記者攝)

  調查委員會主席麥美娟議員表示,有關調查報告已經完成,委員會一共進行10次會議並召見3名證人,有關報告中提及的6項有待確立事實的關鍵部分均已確立,認為許會峯的行為屬基本法第79條,第七項所指的行為不檢,令立法會的信譽受損,亦有負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

  謝偉俊議員表示,雖然許智峯及涉事人未有出席作證,可是在現時所有的資訊,可是許智峰亦曾於公開場合向事主致歉,所以在現時可見的證據,即使在法庭審訊亦可以定罪(點新聞記者攝)

  調查委員會副主席謝偉俊議員表示,雖然許智峯及涉事人未有出席作證,可是在現時所有的資訊,包括錄影帶、傳媒新聞的不同報道,其他證人的發言,加上許智峯亦曾於公開場合向事主致歉,所以在現時可見的證據,即使在法庭審訊亦可以定罪,因此即使許未有出席作證,亦不影響調查委員會的確立工作。考慮有關上訴,謝偉俊表示現時採用雙軌制,令上訴及處理工作可以同時進行,委員會亦已諮詢律政司意見,表示不會影響上訴工作的程序。

  調查委員會內的民主派議員,會發表「少數報告」回應事件,謝偉俊表示,已針對「少數報告」的重點內容回應,而當中有部分內容對調查報告的結果沒有影響,因此不作回應。

  立法會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認為有足夠理據譴責許智峯。立法會有關的調查報告裁定許智峯行為不檢,批評他不尊重公職人員、行為粗暴,有負公眾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令立法會的聲譽受損。

  (大公文匯全媒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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