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裁判官斥許智峯(中)毫無悔意,明言存在判監可能。( 中新社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東區裁判法院今日(27日)上午裁定於去年四月強搶女EO手機的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三項罪名成立。許智峯在求情時表示,事件涉及政治檢控。但裁判官反駁指,看不到事件是政治檢控,亦看不到許智峯有真誠悔意,並指即使判監可能影響被告的立法會議員議席,但法庭判刑時不能太看重,否則會令議員有特權。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裁定許智峯普通襲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及不誠實取用電腦,三項罪名全部成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許智峯獲准保釋。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