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許智峯強搶手機三罪成立,押後至6月10日判決(中新社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東區裁判法院今日(27日)上午裁定於去年四月強搶女EO手機的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三項罪名成立,押後至6月10日判決。
現年37歲的許智峯,1999年加入民主黨,於2016年當選港島區立法會議席。翻查立法會及區議會資料,許智峯多年來頻爆暴力亂象,多次鬧至報警收場。2016年與時任區議員蕭嘉怡辯論會議程序時,許發惡上前搶奪和關掉蕭的咪高峰,最終導致會議流會收場。2017年就討論關閉皇后大道郵政局,許又與委員會主席陳捷貴爆肢體衝突,需報警處理。2018年中就政府遲交文件問題,許亦與委員會主席陳財喜發生爭執,同樣流會收場。2018年底許在區議會與副主席陳學鋒發生爭執,陳學鋒在混亂中被衝撞倒地。
至今年4月,許智峯故技重施,於區議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上涉強搶文件及民政事務處一個膠箱,迫令會議腰斬,區會秘書處報警處理。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