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新完成原產地標準磋商的4項香港原產商品,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零關稅。
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2018年下半年已完成原產地標準核准商品稅目稅率表(官方附件)
(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