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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定康又急速「抽水」/干預港事 顛倒黑白

時間:2018-06-12 03:15:10來源:大公網

  圖:旺暴「禍首」梁天琦判囚六年,彭定康隨即出來「抽水」

  【大公報訊】記者高仁報道:旺暴「禍首」梁天琦昨被判囚六年,末代港督彭定康隨即出來「抽水」,稱現時《公安條例》政治化,被濫用於對付反對派及抗爭者雲雲。本港法律界人士直斥該言論「顛倒黑白」,因為《公安條例》非特區政府制定,而是英國《普通法》下的產物,彭定康「最無資格」作該言論。

  過氣港督無資格講

  昨早梁天琦被判囚的消息傳出不久,由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牽頭成立的「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便發出新聞稿,提到彭定康與多名英國政客對梁天琦的判刑感到擔憂,當中更引述彭定康稱,他於上世紀90年代在港進行《公安條例》改革,是因為該法例中定義含糊不清,有機會被濫用,且不符合聯合國的人權標準,但對現時該條例在政治上被用來對付反對派和其他抗爭者感到失望雲雲。

  對此,身為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直斥彭的言論是「顛倒黑白」。他強調,現時香港所用的暴動罪定義,並非由特區政府制定,更不是中央政府制定,而是出自英國《普通法》。他說,梁天琦行為在電視上眾所周知,「如果你說法官濫用法律程序,將梁天琦定罪,完全是顛倒黑白的說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亦指出,集體暴力違法與人權無關,外國人不要利用香港人,在香港達至其政治目的,「過氣港督最無資格指由英國前人引入的《公安條例》政治化」。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直言,香港事務毋須外國政治人物說三道四,甚至煽風點火,外國政治人物評論香港問題時,應先想想同樣事情發生於其國家時,會否變成第二套說法,因為今次傷害非發生在自己國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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