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政府推展「簡樸房」規管制度,逐步取締劣質劏房。
【大公報訊】記者戴靜文報道:政府擬於明年3月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立法會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在過去一星期內,經過七次會議後,於昨日完成逐條審議草案條文。房屋局表示,期望於九月提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會議上,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若經營者日後決定不再經營簡樸房時的退場安排。條例草案建議,容許業主改裝時可獲部分豁免,包括不強制每個單位設有廚房、容許分間單位窗戶,面向四邊圍封天井等。經民聯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提問,若業主改裝劏房並正式獲得簡樸房認證,當不再經營簡樸房時,是否需要將單位還原。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林筱魯表示,若需還原單位,而有關的簡樸房位於舊樓,在某些情況下,未必完全符合屋宇署的最新條例規定。他建議政府制定內部指引,理順有關還原安排。
房屋局副秘書長王明慧回應表示,若業主退場,需自行選擇還原單位,抑或向屋宇署提交申請認可。
房屋局表示,若業主代理人例如地產經紀、親友等,代業主收租,須了解清楚單位是否已進行簡樸房認證,否則有機會要負上刑責。
立法會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於7月18日舉行首次會議,連日開會審議條例草案,昨日召開第七次會議並完成逐條審議草案條文。截至本周四下午,立法會共收到16份公眾提交的意見書,部分已轉交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