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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內拍攝案下周一裁決

時間:2018-06-02 03:15:1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女子唐琳玲庭內拍攝藐視法庭案,高院定於下周一裁決。唐女在自辯及結案陳詞時說話內容驚人,指律師、記者均曾違規在庭上用手機及電腦,打字聲十分嘈吵,反之她不曾發出聲音。法官淡然回應,稱是次審訊只關注她是否曾拍照。她即表示,已忘記當日發生過什麼事。

  昨早唐琳玲上庭自辯前,曾盤問目睹者實習大律師梁復智。唐女質疑,梁不知道她如何拍攝,要求梁重演如何拍攝。梁就稱當日坐在她身旁目睹過程,之後梁用右手單手提起手機在胸前,再用右拇指按下手機熒幕,示範當日所見。

  官:只關注有否拍照

  及後唐女稱是浙江紹興人,有會計學位,至2012年取得澳洲悉尼大學金融學碩士,於中鐵建任職國際投資部副總經理,從事海外併購工作。據資料,中鐵建在上周向傳媒澄清,無唐琳玲任職紀錄。

  法官陳慶偉要求她提供月入資料,唐女就迴避稱,「那是我私隱,央企有月入上限。」法官問及她常住地址,她稱在2015年取得本港居民身份,但工作要東奔西跑,多去杭州、北京工作,最常住的地方是酒店。

  唐女在庭上反指律師、記者用手機、電腦不斷發出打字聲,比她更騷擾聆訊。法官陳慶偉淡然回應:「我只關注當我不在庭時,你有否拍照。」唐女稱:「對拍照過程已無印象,不知是否有拍照,但我相信警方的調查結果。」她更稱在事發前,手機及其微信帳號已被入侵,個人資料及財產都被盜取。另外,她稱自己絕對尊重法庭,全無藐視之心。

  唐琳玲續還押

  在結案陳詞時,唐女稱內地已直播審訊。法官插話稱,中央電視台獲得特許授權才可直播,並非私下拍攝。她又稱,應該改革香港司法制度變得更透明。法官笑言,現在對改革無興趣,只對你的案件感興趣。最後唐女指,拍照原本只是個人的事,個人資料因本案而公開,傳媒更誹謗她,感覺「被污辱了」。她更語出驚人,指事件已屬國家層面,甚至是國與國之間的事雲雲。法官陳慶偉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進行裁決,唐琳玲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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