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昨晚完成了新一屆理事改選,「泛民」支持的張達明等當選。正當反對派政客和媒體為結果吶喊、歡叫之際,整個過程所顯現出來的一些現象,不得不令市民感到憂慮。一個最普遍的思考在於,到底香港律師會是否已被「泛民」騎劫、律師會的法律專業水平是否已經開始動搖、香港的泛政治化現象是否已經滲透到了一個專業組織架構?
作為香港市民眼中較有公信力與影響力的專業組織,香港律師會在香港政治、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相對於大律師公會的好鬥、偏激、政治化,律師會的中立、客觀、不偏的立場,更為市民所認同和看重。每每在一些關鍵時刻,律師會的理性聲音,起到了平衡輿論、化解衝突、緩和紛爭的不小作用。
但這種理性立場近年顯然遭到了嚴重衝擊。數年前開始,幾乎是與非法「佔中」同步,律師會的選舉被嚴重政治化。「泛民」以及某些別有用心的「政治律師」,利用各種手段,包括通過傳媒發放各種誤導性文章,散播陰謀論,攻擊抹黑對手、鼓動不同立場律師之間的對立等等,以圖達到操縱選舉的目的。昨晚剛結束的這場選舉也不例外。這種趨勢若得不到遏止,香港律師會恐將淪為另一個政治組織,法治也必將遭到衝擊,這絕非香港普羅大眾所願見到的。
「泛民」屢圖操控選舉結果
香港律師會共有二十位理事(連同會長及副會長),按該會章程每年會改選五個席位。剛結束的這次選舉,共有九人參選,包括「泛民」支持的張達明、林耀強等,此外還包括帝理邁、喬柏仁、陳達顯、藍嘉妍、黃巧欣、史密夫、MILLAR John Charles Nicholas等。如果排除一些政治上的操弄與炒作,讓全體律師會會員去依資歷、能力、名望作出理性選擇,不論是對律師會本身還是對香港社會來說,都應該是不錯的結果,也是最符合「公義」的。但此次結果顯然與社會、與市民期待有所差距。
顯而易見,政治化已經嚴重侵蝕着律師會運作。過往的律師會理事選舉,主要着重的是候選人的資歷以及對業界的貢獻。但很可惜的是,從四年前開始,幾乎每一年都會出現令人憂慮的政治化介入。最明顯的例子是,「泛民」組織「法政匯思」的某位核心人物,每一年都會在關鍵時候發出極具政治偏見的言論。四年前發動政治行動,史無前例地迫使當時的律師會會長林新強下台;去年又一次「發功」,鼓動年輕律師反對立法會議員何君堯連任。為達目的,此位「政治律師」多次撰文抹黑對手,即使何君堯入稟法院控告誹謗也不肯停下。今年,這位「政治律師」同樣又推出所謂的「推薦名單」,以圖再操縱選舉結果。
從拉林新強下馬、封殺何君堯,再到此次「造王」式的選舉名單,選舉意義已經出現變質,淪為「非左即右」的政治鬥爭。這無法不令公眾質疑,律師會還是以前的那個理性的專業組織嗎?何以多達九千多名會員的一個專業團體,每一次選舉都會被某一人、某一派所騎劫和操縱?律師會是否已成「泛民」的附庸?
專業水平不容政客侵蝕
律師會改選,和公民黨的改選有着本質的區別,更不是諸如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選舉。政黨是要體現其政治立場,選委要主張支持誰,可以鬥激、鬥狠、鬥極端,但律師會是一個專業性極強的組織,縱使本身需要在一些政治事件上表達立場,但這絕不意味着整個「理事會」都必須要有高度的政治傾向,而是應該首先保持堅定的理性中立態度。這正是維護律師會專業水平的必要條件。
昨晚投票時,多位法律界資深人物均表態,認為律師會不應成政治化的組織。例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出,律師會理事的工作,以律師會利益為主,強調律師會雖然亦關注公眾利益,但不是政治組織。而前律師會會長劉漢銓亦認為,律師會選舉不應政治化,因為是行業的工會。他指自己會投票予對香港律師會及對香港法律服務有貢獻的人。亦有不少年輕律師認為,不應任由個別政治組織操控選舉。
實際上,根據香港律師會的章程,其宗旨包括如下幾點:維護香港律師的特點、地位及利益;維持專業水準及操守;執行有關紀律之法則及規定;協助會員發展及維持其業務;確保準確地反映律師的意見;為會員提供各項服務;考慮所有涉及業界利益的問題,並代表業界推動法律或執業的改革。當中沒有一項是涉及參與政治化的內容。
很不幸的是,不論去年還是今年改選,總有一群別有居心的政客,不斷散播錯誤言論。例如,抹黑對手「操控授權票」,聲稱「律師行的『大佬』就會藉由同行關係或向下層員工施壓收集授權票,把他們認可的人選送進理事會,以致由少數『大佬』及『大行』決定理事會的立場和定位」。這些謬論不僅無中生有,更是對律師專業的詆毀,同樣也是在撕裂律師會。長此以往,律師會的專業精神必將嚴重受損。
護法治求發展非「對立」
律師與大律師同為法律專業人士,但律師隊伍一直遭到一些「泛民」人士無理的攻擊。過往「泛民」都在試圖不斷去散播一種錯誤言論,指律師都是賺錢的,而賺錢就必須和中央或內地政府部門「打好關係」,所以是「不義」、「丟臉」的;而只有大律師是「正直」、「不看內地臉色」的。此次律師會改選,同樣可以聽到類似言論,更意圖將律師到內地發展「妖魔化」。顯而易見,這是居心叵測地抹黑。
以往,律師會在維護法治方面的努力,有目共睹;如今,維護法治同樣需要行業本身的發展和壯大。回歸二十多年來的事實說明,只有參與到內地發展,才能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這與維護法治沒有任何矛盾,更非「對立」關係。實際上,這已經成為發展大勢。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1月,已有11間內地與香港律師行以合夥方式聯營獲批准:深圳七間,廣州兩間,珠海兩間。12名大律師及兩名律師獲內地律師行聘請在廣東省擔任法律顧問。此外,律師會正與廣東省律師協會商討,設立大灣區律師協會聯席會議制度,以協調推動和擴大法律服務的工作。
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早前就曾撰文指出:「我們必須加強國際社會對香港律師專業的認識,讓本港業界能夠抓緊國家『一帶一路』倡議所帶來的機遇,在提供法律服務方面承擔主要角色。」顯而易見,這體現了律師行業的普遍聲音。更何況,大灣區規劃即將出台,而中央支持推動香港發展國際創科中心,涉及大量的專利轉讓或買賣合同等行業的發展機會。本身擁有其他地區不可比擬條件的香港律師,何以白白錯失?「泛民」所散布的錯誤言論,若不作出有效的糾正,勢將破壞律師這一職業的形象與尊嚴。此次改選,更令人憂慮會影響年輕律師到內地尋求發展的機會、決心和信心。
律師代表的是專業,維持法治專業水平除了有助確保公眾得到最佳法律服務和公眾利益得到保障之外,亦有助鞏固香港作為世界級法律服務的地位、提升本港律師的競爭力。不論是廣大律師從業者還是整個香港社會,都要求香港律師會必須維持高度的專業性。面對「泛民」日益嚴重的政治化的企圖和對換屆選舉過程的操縱,律師會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扭轉日益泛政治化的局面。市民絕不想看到「香港律師會」淪落成一個純粹的「泛民律師會」!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