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梁天琦等人參與暴動案退庭二日仍未有結果

時間:2018-05-17 21:05:1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5月17日訊(記者 梁康然)梁天琦等人參與暴動案陪審團經過一整日退庭,更要求延長多1小時退庭,但仍未完成裁決。陪審團需第二晚在高院留宿,在周五繼續商議裁決。其間,陪審團就煽惑暴動罪與暴動罪,要求法庭解釋有關「意圖」的法律定義。法庭回應指,「意圖」僅是日常用語,無特定法律定義。法庭指示陪審團考慮當事人是否具有「意圖」時,應在事實基礎下考慮當事人的言行。

  陪審團由周三(5月16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開始退庭,至今已歷時逾20小時,但尚未完成本案所有控罪裁決。昨早9時30分左右,法官彭寶琴開庭會見陪審團,詢問陪審團有無特別事項。法官曾表示,陪審團毋庸憂慮時限,只需認真分析證據及口供,盡力討論裁決結果。

  至下午5時左右,法庭收到陪審團提問,一度開庭處理。陪審團指,未能掌握控罪內容中有關「意圖」的定義,並希望知道「意圖」的法律定義。

  法官彭寶琴解決,「意圖」不是專有法律名詞,只是一般日常用語。如陪審團要決定某被告是否有「意圖」做出一些事情,必須考慮的實際行為,以及說過什麼,最後被告作出行動或不作行動,會對事件有何影響。法官強調「意圖」不一定經過周詳思考,陪審團分析被告「意圖」時,須根據事實基礎。至晚上9時,陪審團仍未得完成裁決,法庭決定將再安排四男五女陪審員於高院留宿。

  本案控罪指,被告梁天琦為(24歲)、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林傲軒(21歲)、黃家駒(25歲)及林倫慶(24歲),在2016年2月8日至9日,分別於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等地點,作出煽惑暴動、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襲警等罪行,共被控以六項罪名。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