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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案:台警發現小草卻無拘捕理由

時間:2018-05-09 17:58:18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5月9日訊(記者 梁康然)石棺藏屍案於高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披露,當年與台灣警方合力追蹤涉案三名被告及「小草」何菱瑜四人的經過。她稱,將案件通報台灣後,翌日已確定涉案四人入台後未離境。及後確定「小草」行蹤,卻她在台無犯案不能拘捕。最後,台灣回報已發現被告三人,香港警方即派員赴台將三人押返港。

  本案最後一名控方證人,香港警方聯絡事務科國際刑警組總督察的洪曉慧出庭作供。她稱,在2016年3月31日得知4名涉案人已潛逃台灣,遂去信台灣警方求助協助。翌日,台灣警方回覆稱,有該4人的入境紀錄。她遂向台灣方面送出更多4名涉案人資料,包括他們可能前往的地方、可能冒充的身份等。

  及後台灣方面曾有一段日子無消息。洪曉慧稱,台灣發現「小草」行蹤的消息來得突然,她已忘記確實的匯報日子。(據資料,台灣在2016年4月10日接獲小草報案。)當年,台灣方面表示,小草合法入境,在台無違法,因此台方不能拘捕她,她可以「隨意四周走」,但她表示會返港。洪曉慧表示,當時只能監視小草行蹤。

  及至4月11日,台方表示已發現本案三名被告,並會在4月12日遣返三人回港。洪曉慧得知消息,即時報知案件調查主管,最後警方決定派員赴台,包括洪曉慧本人等多名警員一同押送被告三人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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