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功券」是內地銀行供員工練習點算鈔票之用,外形與真鈔相似。除了港幣、人民幣,其他外幣亦有練功券,練功券的圖案大多是依照真幣的圖案印製,因此驟眼看幾可亂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市民收藏「練功券」沒有合理解釋,即屬違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9章,若市民知道手中鈔票為偽鈔意圖使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市民如果不幸在找贖時收到偽鈔,應報警處理,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0條,若管有但沒有意圖行使亦可能被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香港銀行職員通常會用真鈔在銀行練習,市民可以憑紙質分辨,真鈔本身有質感,摸上去有「凹凸」,其他的印刷品平滑,「練功券」的鈔票則寫着「練功券」。
金管局教「辨鈔四式」
金融管理局發言人表示,並無批准任何人印製「練功券」,任何人未經該局同意而複製香港流通紙幣,即屬犯罪。金管局網站有教市民「辨鈔四式」,第一式留意鈔票右上角圖案有無變色同滾動光紋;第二式鈔票有沒有一條金屬線;第三式是觸摸鈔票有否凹凸手感;最後一式是留意鈔票有否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