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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搶手機 市民促辭職

時間:2018-04-26 03:15:20來源:大公網

  圖:許智峯在民主黨議員胡志偉和塗謹申陪同下在立法會大樓內見記者交代事件,並認衰「道歉」 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前日在立法會搶政府女職員手機事件,社會震驚,網上群情洶湧,直指許行為粗暴,涉嫌盜竊犯罪,「冇資格做議員」。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亦不敢護短,表示「絕不認同」許智峯的做法。民建聯議員葛珮帆則明言,許智峯不適宜繼續任立法會議員,應該辭職。但許智峯昨向公眾交代事件時仍狡辯,輕描淡寫為未經同意「攞」了手機,迴避「搶」的事實。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均公開譴責事件,表示不能容忍。警方昨夜已派出警員到立法會大樓搜證。/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許智峯前日搶走政府女職員手機,拖至昨日凌晨時分才以短訊回覆傳媒,聲稱「在立法會獲得一部政府人員手機,並發現當中有大量立法會議員個人私隱」雲雲,對個人行為毫不檢討。事隔30多小時,許智峯昨日下午在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以及塗謹申陪同下現身,聲稱前日「沒有得到政府同意下,取得政府人員電話,我承認做法不對,我在這裏至誠向該名政府人員致歉。」許智峯又轉移視線稱,在電話發現大量議員個人資料,當中包括議員出入大樓以及議事廳的時間,以及在特定地點是否在場等,他認為是侵犯議員「私隱」雲雲。

  被多次問及是否承認「搶」手機,許智峯迴避直答,只承認「我真的是在她手上攞了電話」,而當時女職員沒有同意,「所以這個行為是不對」。被問及會否主動辭職,他稱要視乎警方和黨內,以及立法會的機制是如何處理。

  胡志偉:不認同黨友做法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聲稱,自己是前日在政府官員通知下才知悉相關事件,「我們民主黨對於黨友未得到同意之下,取去政府官員財物、手機,這種做法,我們是絕不認同。」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批評許智峯,「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做這些行為,極之不檢點」,「是否仍有資格做議員,民主黨及許智峯要想清楚」。她強調立法會一定要追究到底。

  梁君彥:嚴肅處理事件

  張建宗及李家超昨日會見傳媒嚴厲譴責事件。張建宗稱有關同事感到「相當震驚」,情緒受困擾,強調特區政府高度關注事件,認為有關粗暴行為絕對不能接受,應予以嚴厲譴責。他會去信立法會主席,要求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嚴肅跟進。

  李家超表明,局方對相關同事執行工作時遭受到議員野蠻對待感到非常不滿,「我是不會接受的。」他說,有關同事已報案,警方將公平公正調查。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已收到政務司司長以及立法會議員的要求,嚴肅處理許智峯搶手機事件,行管會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梁君彥已批准警方到立法會搜證。

  警方表示,昨日收到女公職人員報案,暫列作「求警調查」。立法會秘書處已應警方要求,把相關的閉路電視片段交予警方。警方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隊人員,昨晚上約7時抵達立法會大樓,與立會職員會晤後,登上2樓查看涉事閉路電視片段,繼而到4樓升降機的位置,拿起放在兩部升降機中間的垃圾桶查看,並拍下垃圾桶內的物品,稍後亦有到男洗手間現場,約晚上8時30分結束調查。

  黃繼兒:職員無侵私隱

  就許智峯質疑女職員的手機記錄議員資料是侵犯私隱,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出,立法會審議的議案與政府管理社會的各項功能息息相關,政府有責任促使立法會能適時審議議案。因此,若在執行通傳應變職務期間所收集的個人資料與收集目的相關,且不超乎適度,所收集的資料亦只是議員在立法會大樓公眾地方的位置,並非敏感的個人資料,則並不牴觸《私隱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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