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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員工收一盒糖亦屬受賄

時間:2018-04-03 03:15:19來源:大公網

  圖:防止貪污處助理處長利逸修(左)稱,若食肆員工出現貪污,會影響食物質素及顧客服務等

  【大公報訊】記者楊州報道:廉政公署去年推出《餐飲業防貪實務指南》,從食材採購、前線銷售、人事管理等環節提供防貪建議,以提高餐飲業僱主對常見貪污風險的警覺性。坊間流傳收少於500元利是屬合法,廉署直指有誤解,不論金額大小均違法,即使一盒糖在法律上亦屬賄賂。有僱主稱,「零容忍」員工收利是或賄款。

  收少於500利是不違法?

  對於坊間傳聞,員工收取供應商利是在500元內無問題的說法,廉署防止貪污處助理處長利逸修指出,員工收受任何利益,不包括款待,並作出與公司業務有關的行為,已等於賄賂。利益無定任何價值,亦會視乎個別情況,即使一盒糖在法律上亦屬賄賂。他稱,部分僱主允許員工低於限額的收禮,導致以為有500元內不違法一說。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主席李遠康支持防貪指南,表示重視相關工作,他所屬公司不允許員工超越底線,而員工收取供應商利是,無論金額大小都不允許,一經發現會向廉署舉報。

  飲食業貪污投訴降35%

  本港有24萬人從事餐飲業工作,佔總勞動人口百分之六,去年餐飲業營業額近1130億元,平均一年採購金額達360多億元。利逸修稱,若食肆員工出現貪污舞弊的行為,既影響食物質素及顧客服務,亦會影響食肆生意、聲譽及投資者利益。他稱,曾遇到食肆員工取消餐單卻收食客現金。廉署數據顯示,去年接獲涉及飲食業的貪污投訴52宗,較2016年減少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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