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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立法目的非讓市民受罰

時間:2018-03-18 03:15:09來源:大公網

  圖:林鄭月娥指《國歌法》是要防範蓄意侮辱或詆毀國歌的行為

  政府正就《國歌法》展開本地立法工作,計劃立法會七月暑假休會前完成首讀。對於坊間提出各種可能誤墮「侮辱國歌」法網的假設情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認為均屬過慮,指市民毋須對《國歌法》過分敏感,強調立法目的是希望社會自覺尊重、認同作為國家象徵的國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強調,只要不挑釁國歌,就沒有問題。/大公報記者 莊恭誠

  政府前天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討論文件,建議《國歌條例草案》規定,任何人公開、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及侮辱國歌,最高可判監三年、罰款五萬元。

  社會表達意見時間充足

  對於有意見擔憂「侮辱」國歌的定義模糊,以及「在茶餐廳吃飯時聽到電視播國歌是否需起立唱」等疑問,政府消息人士日前回應說,相信實際行動反映的意圖並不抽象,社會對禮貌、尊重等概念亦有共同理解,若茶餐廳食客不站立及不唱國歌未必屬貶損,但若在過程中舉起不雅手勢,相信侮辱意圖很明顯。

  林鄭月娥昨日進一步澄清,這些疑問是過分憂慮和敏感,強調立法目的是希望社會自覺尊重、認同作為國家象徵的國歌,並防範蓄意侮辱或詆毀國歌的行為,政府無意訂立令人難以跟從的法律及刑罰。

  不作出挑釁 不會有問題

  至於公眾諮詢,林太說政府近日已公布立法建議,在七月首讀前,社會各界有三、四個月時間表達意見,政府願意聆聽,而即使在首讀和二讀後,議員亦可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討論,並聽取市民訴求。她說「公眾諮詢」已成為一個標籤,不明白為何堅持一定要有這四個字出現,才能達到傾聽社會意見的要求。

  張建宗表示,尊重國歌是應有之義,如果並非作出挑釁行為,就絕對不存在侮辱國歌的問題。他呼籲市民以正常、合理的角度看待《國歌法》,強調違法的門檻相當高,誤墮法網的機會不大,又表明政府願對社會疑問「解釋到滿意」。

  在執法難度方面,被問到若一班球迷在球場噓國歌、如何憑錄影界定聲音來自何人,張建宗說,很多情景要視實際環境而定,很難在條例中寫得清清楚楚,但若有需要及具可行性,會考慮諮詢法律意見、把一些條文寫得更仔細。

  除了罰則,政府消息亦透露,計劃讓中小學沿用現有教學指引,教授學生國歌知識,但國際學校和外國學生是否豁免成疑。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表示,外國人在作為中國地方的香港,認識中國國歌和學懂《國歌法》的要求,對他們在香港生活重要,從知識角度而言也是好事。他說會與國際學校和不同社群討論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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