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參與暴動案昨日續審,控方傳召在事發日以便衣方式全程視察經過的警長黃豪作供。他稱當日見到現已潛逃的黃台仰、本案首被告梁天琦、第三被告盧建民長時間在現場出沒又參與暴動。黃豪更「踢爆」盧建民過去常參與不同的反對派示威活動,如「反網絡23條」、「反大媽」等示威。
旺暴案發生時,時任警員、現晉升為警方公眾聯絡組警長的黃豪昨日供稱,事發當日他原是休班,其後被指派往旺角朗豪坊一帶視察小販活動,及有何團體聚集。當晚大約九時左右,他一身便衣抵達現場,混在人群中。他與五名便衣同袍組成小隊視察,現場尚有幾名認識的同袍,但他無與對方交談,不知他們有何職責在身。
他稱在現場見到聚集者主要是本土民主前線的人。其後,警方與群眾衝突,他在群眾中用手機拍攝現場情況。由於上司無下達新指令,他並未參與驅散暴徒行動。
他供稱,當日主要留意黃台仰、梁天琦、盧建民三人。事發初期,本民前護送小販進砵蘭街,其後有群眾無禮指罵食環署人員與警員,包括喝斥「收皮」、「警察唔好搞破壞」等。他並見有群眾在山東街阻止車輛駛入砵蘭街。
黃豪稱,盧建民當日戴上有白間的黑帽,先後在砵蘭街、亞皆老街等地出沒,不時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他稱因工作需要,知道黃台仰、梁天琦二人;而盧建民曾參與「佔中」,不時參與反對派在旺角的示威活動,包括「反網絡廿三條」、「反大媽」等,過去工作時已見他六、七次,因此能辨認到盧。黃豪作供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