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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監局向代理發出反洗錢指引

時間:2018-02-22 03:15:2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地產代理監管局就立法會通過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集資條例,向地產代理發出相關修訂指引,以免代理誤墮法網,新指引下月一日生效。

  立法會上月通過《2018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修訂)條例》,訂明對指定非金融業人士,包括地產代理在內的指定交易的法定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

  地監局遂發出新一份執業通告,為業界提供有關反洗錢及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一般背景資料及實務導引,以協助地產代理及其高級管理層制訂及實施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以符合《打擊洗錢條例》的相關規定。當中以進行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至為重要。

  盡職審查措施,即規定地產代理要識別及核實客戶或其聲稱代表客戶行事人士的身份。備存紀錄,即在識別及核實客戶或客戶任何實益擁有人的身份時,要取得文件的正本或副本,以及相關數據及資料的紀錄;備存關乎客戶業務關係,以及與客戶和客戶任何實益擁有人有關的業務通訊的檔案的正本或副本,同時在與客戶的業務關係持續期間,及自有關業務關係終止之日起計,至少五年內備存相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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