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大公報記者發現,有租賃店將單車泊在後巷,佔據行人路約三成空間。
「處理違例停泊單車工作小組」牽涉四個政府部門,包括民政處、地政處、食環署、運輸署,各部門回覆均接受,並會落實申訴專員公署的有關建議。有區議員認為,問題根源在泊位不足,執法時存在漏洞,必須張貼告示後24小時後,才可以清理違泊單車。
倡假日劃出臨時泊位
工作小組的權責分工方面,民政總署轄下的分區民政事務處,負責協調及統籌相關部門參與聯合行動,包括擬定進行聯合行動的日期和地點;地政處主要負責張貼法定通知,飭令在通知指明的日期前停止佔用事涉土地,以及移除違泊的單車;至於食環署,主要是提供人手及車輛支援,協助清理街道上停泊的棄置或已損壞的單車;運輸署則負責清理在其管理地方,例如公共運輸交匯處的違泊單車。
沙田區議員楊英瀚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區內單車違泊黑點集中在大圍及城門河附近一帶,假日情況更加嚴重,問題源於根據法例,「由於相關部門要先張貼告示,24小時後才可以清理,但不少單車租賃店會將單車收起,待行動過後又放回。」另外,有地區人士透露,行內人士有不少蠱惑招數,例如將單車,泊在已結業的單車舖外,如果沒人投訴,就可長期佔用。
沙田區議員潘國山認為,問題根本在於租賃單車有需求,但泊位不足,他建議相關政府部門,考慮在假日或公眾假期劃出臨時泊位,供單車租賃店使用。\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