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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撞翻小巴 前司機囚一年

時間:2018-02-21 03:15:24來源:大公網

  圖:2016年10月24日,被告駕駛沒載乘客的雙層巴士,因無留意路口標誌,在長沙灣撞翻一輛紅色小巴

  【大公報訊】記者賴振雄報道:一名新巴司機前年駕駛雙層巴士,因無留意路口標誌,在長沙灣撞翻一輛滿座的紅色小巴,導致七人嚴重受傷,涉事司機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判監禁一年,停牌兩年半。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大型巴士在馬路上有如重磅炸彈,易引起嚴重交通事故,從早前大埔巴士的交通意外可見一斑,但考慮本案案情及受傷人數,決定判處被告監禁一年,同時頒下兩年半的停牌令。

  被告麥偉德(50歲),2005年加入新巴,有超速案底,先後三次上駕駛改進課程,意外後已被解僱,現任職搬運工人。

  意外致七傷 其一切脾臟

  案發於2016年10月24日,被告駕駛一輛無乘客的雙層巴士,在長沙灣興華街,因忽略雙白線及「停」字標誌,直駛入順寧道交匯處,撞翻一輛滿座的紅色小巴,導致七人受傷,傷者年齡介乎46至58歲,大部分為骨折,當中一人需切除脾臟。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曾經減速,但無完全停下,也記不清楚當時路口的標誌和標記。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妻子離婚後,獨力撫養發展遲緩的七歲兒子,與年邁父親及患認知障礙的母親同住,意外雖導致七人受傷,但除了一人外,其餘事主均沒留下永久性傷勢。被告親自撰寫道歉信,對事件感到內疚,明白事件嚴重性,對傷者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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