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對於「雙學三丑」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於2014年衝擊政總東翼前地案件,上訴得直,恢復原審刑罰,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指出,律政司當初提出刑期上訴,沒有政治動機,而案件彰顯司法制度的可靠性。如果與訟雙方不接受原審法官的裁決,可上訴至上訴庭及終審庭。
譚允芝又認為,終審庭就今次案件,亦清楚說明了「公民抗命」的定義,但凡涉及暴力便不能再以「公民抗命」為求情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