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日出席立法會質詢(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網2月7日訊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7日)到立法會出席質詢環節。針對何時會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時間表的問題,林鄭月娥回應指,明白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但她對立法的立場清晰,就是要有比較合適的環境才能推動比較爭議的議題,目前並無明確的立法時間表。
林鄭月娥表示,本屆政府上任七個月來,雖然有評論認為政府開局良好,社會也相對平靜,但認為仍未達合適環境落實有關工作。
林鄭說,自己時常會記掛須處理23條立法有關工作,這是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應有的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