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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毒內地濕疹膏趁歲晚「散貨」

時間:2018-02-05 03:15:05來源:大公網

  圖:涉出售違法藥膏參茸行,位於北角馬寶道

  受濕疹困擾,有苦自己知!有患者形容「比死更難受」,昨晨更有九旬老翁,「疹治」多時未見效,帶生果刀到診所找醫師晦氣(見另稿)。濕疹難醫竟也成年晚「散貨商機」,《大公報》記者在各區調查發現,不少俗稱「清貨」或「散貨」場店舖,趁歲晚「散貨」兼賣大批問題藥膏,其中竟有含屬本港第一部毒藥,即必須醫生處方的含皮質類固醇成分藥膏,店員對記者聲稱對治濕疹特別有效兼沒副作用。然而,皮膚科專科醫生警告,若亂搽含皮質類固醇藥膏,嚴重可致高血壓及患上糖尿病。/大公報記者方學明(文)調查組(圖)

  寒冷天正是濕疹高發期,據資料顯示,平均每五個人便有一人在不同時期患上濕疹。年近歲晚,《大公報》記者發現港九新界多處的「清貨場」及「散貨場」,除賣參茸海味或家居日常生活用品外,部分竟有聲稱能治濕疹、內地製造的藥膏出售。

  店員會在舖面拿着「大聲公」叫賣藥膏,聲稱無類固醇成分,百分百中藥製成,用後不會出現副作用等,吸引一眾家庭主婦選購。此外,店舖亦只會在同一地點作短租,一般兩個星期或一個月等散貨,然後轉至其他地點繼續擺賣。

  店員聲稱無副作用

  記者分別在元朗、旺角、土瓜灣、觀塘及北角等地區發現類似店舖,當中所出售的藥膏品牌不一,如有含「三氯羥基二苯醚」成分的百膚康軟膏、含「醋酸氯己定」成分的無癬膏、含「醋酸洗必泰」成分的苗家偏方中藥乳膏等。即使藥膏品牌各異,然店員聲稱的效用卻一致,就是治療濕疹。其中北角馬寶道一間寫明「清貨大平賣」、「特平」的參茸行,出售的皮炎平複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包裝盒及使用說明書上均用簡體字寫明含「醋酸地塞米松」,該成分為皮質類固醇的一種,屬本港第一部毒藥。

  藥膏售價每支13元,廠址在內地高郵市漢留鎮,記者佯裝顧客選購時,店員表示藥膏對醫治濕疹特別有效,沒有副作用。「外面賣緊20蚊支,我哋賣13蚊,志在清貨,好多人爭住買㗎,係買就趁手。」記者追問藥膏來源,以及向店員查詢知否出售藥膏可能違法,店員顯得很不耐煩說:「咪內地向代理攞貨囉,唔知乜嘢係皮質類固醇喎!」之後接過銀紙,便不再理睬記者。

  「超低價」吸引街坊

  記者現場所見,店舖有多種「問題藥膏」,全部以「超低價」招徠,吸引街坊光顧。而舖內違法藥膏存貨也多,記者目測至少還有數十支待售。

  衛生署發言人指,當收到情報指有人涉嫌違反藥物條例(包括非法管有及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一部毒藥),會即時展開調查,需要時與警方展開聯合行動,如發現任何違規行為,定會依法處理。同時,該署要求本報提供售賣相關產品的店舖資料,以便跟進。

  生物及化學專家關志邦形容亂售含皮質類固醇藥膏「很危險」,他指,正常情況下,皮質類固醇屬每個人身體腎上腺皮質產生的天然激素,激素與眾多生理反應如壓力及免疫等有關,同時激素有效抑制及減輕如腫脹、發紅、痕癢等發炎症狀,以保持健康。然而,當人體內分泌失調,激素便出現變化。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管有或售賣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法例定義的第一部毒藥,包括含有成分「醋酸地塞米松」及「硝酸咪康唑」等屬皮質類固醇的外用產品,條例同時訂明,含上述成分產品屬必須經醫生處方藥物,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的註冊藥房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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