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記者 馮瀚林報道) 公民黨郭榮鏗日前去信選管會,要求與選管會主席馮驊會面,並要求查詢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士是否再有參選資格,選管會秘書處回信指,提名是否有效,完全由選舉主任按照《立法會條例》第42A條和《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16條的要求及相關程序作決定。選管會就選舉主任在提名程序上的決定沒有法定職權,亦沒有角色。
此外,對於選舉主任考慮參選人是否符合法例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向提名顧問委員會尋求法律意見,選管會表示,這是由選舉主任決定,選管會一向無角色以及不參與,亦不會給予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