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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雨夜屠夫」准假釋 懲署拒評

時間:2018-01-23 03:15:25來源:大公網

  圖:林過雲入獄前面貌

  【大公報訊】35年前本港發生「雨夜屠夫」連環肢解兇殺案,被判終身監禁的被告林過雲,近日網上傳出消息指他獲批准假釋出獄的申請。懲教署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有接近政府保安部門的消息稱,未有接獲林過雲獲假釋的通知。

  肢解四女轟動一時

  網台主持陳雲海(雲海),昨日於其Facebook專頁表示:「收到政府內部消息,80年代著名連環殺手林過雲經過多次申請,將會被准許假釋出獄!」當年27歲任職的士司機的林過雲,被控於1982年2月起,先後肢解四位女性,並割下性器官製成標本收藏,並拍攝肢解過程,然後將受害者的殘肢棄於荒野河道。

  直至同年八月,灣仔一家沖印公司的職員發現,一名客人沖印的女性被脫光衣服、綁起及性器官特寫相片,大驚報案。林其後到來取照片時,被埋伏在附近的警員拘捕。

  案件於1983年3月審結,裁定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由於香港自1966年起已停止執行死刑,林於1984年被改判終身監禁,服刑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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