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在刑事藐視法庭案中兩名被判囚的被告黃之鋒及黃浩銘,一度申請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但法官陳慶偉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無權限去處理兩人的的上訴保釋申請,決定駁回兩人的保釋申請,並指有關申請應由上訴庭處理,下令兩人需即時收押。
傳媒得悉兩人不能保釋,即湧至囚車通道外等候拍照。其間,由於人數眾多,警方需架起鐵馬維持秩序及保持道路暢逍。至傍晚6時22分,載有被告黃之鋒及黃浩銘的囚車駛離高等法院,囚車一度停在高院門外大路,等待駛入大路。其間在場逾30名傳媒即在囚車兩旁拍照,希望拍下兩人服刑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