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十一名第十三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人」中,譚耀宗無疑是政壇資歷最深的一位
=*7「基本法是有生命力的文件,能夠適時順變。」由回歸前擔任基本法草委,到當選新一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譚耀宗見證了「一國兩制」在實踐過程中碰到的種種風波與挑戰。他批評,香港部分法律界人士在「一地兩檢」爭議中並非講法律,而是玩政治,總是以陰謀論猜度中央,做法並不公道,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兩地政府簽署的《合作安排》,能為「一地兩檢」提供穩固的法律基礎,問題只是有些人不願意承認全國人大的憲制性地位。\大公報記者 朱晉科
十一名第十三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人」中,譚耀宗無疑是政壇資歷最深的一位,1985年起就參與基本法起草工作,包括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今時今日,反對派一直以該章第十八條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質疑「一地兩檢」的合法性。
起草基本法 高鐵未出現
「要直接從基本法拿一條條文去落實『一地兩檢』,是無可能,因為起草的時候,形勢上根本無出現(高鐵)這個東西。」譚耀宗憶述,到了1996年,特區籌委會的經濟小組請來內地專家和官員,解釋國家未來的鐵路發展,當時才第一次聽到「四縱四橫」的鐵路規劃,因此要求從基本法單一條文去實施「一地兩檢」,只是強人所難。
譚耀宗指出,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是特區政府主動要求的,「中央知道後是盡力幫香港」,今次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批准特區政府和廣東省政府簽署的《合作安排》,而非所謂釋法,但可為「一地兩檢」提供法律基礎,無損香港的高度自治及港人的權利自由。他強調,中央已多次清楚解釋「一地兩檢」的法律理據,批評香港部分法律界人士糾纏個別字眼,再無限誇大,「例如他們經常拿着李飛主任的『一言九鼎』,但李飛是用來形容人大常委會的權威性,不是指什麼都是人大常委會說了算。」
理解基本法 視乎立法原意
譚耀宗強調,基本法是有生命力,要理解有關安排是否合乎基本法,應視乎立法原意,本港法院對此已早有說明。他引述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吳嘉玲案中指,「憲法是一份具有靈活性的文件,旨在配合時代轉變和適應環境的需要」,「解釋基本法這樣的憲法時,法院均會採用考慮立法目的這種取向,而這方法亦已被廣泛接納。」
對於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一地兩檢」安排是「項莊舞劍」,真正目的是閹割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譚耀宗直斥,對方已經不是從法律觀點出發,而是從政治角度「屈中央」,「所謂法律精英,心態有很大問題,如果他們是這麼想,就算做多少法律基礎的鞏固和解釋工作,都是無用,歸根到底是他們不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