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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本地立法須「兩條腿走路」

時間:2018-01-09 03:15:20來源:大公網

  身為「政壇老將」的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上月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中成功當選,成為「新丁」代表。譚志源表示,未來的人大代表工作中關注的一大範疇仍會是他的「老本行」:中央與特區關係的事務。談及即將展開的《國歌法》本地立法,譚志源認為,《國歌法》在香港的實行需要透過立法規範和宣傳教育「兩條腿走路」。

  須着力立法原意及精神

  譚志源表示,《國歌法》本地立法必須着力於立法原意及精神,即針對故意及帶有侮辱性的行為。他說,在普通法的司法案件中,是否故意或侮辱性,本身要根據個案的情況去建立,因此,在《國歌法》本地立法時不需要在條例中將所有情況列出。他亦表明,不會出現市民誤墮法網的情況,「你誤墮即不是故意去墮。」譚志源亦建議可以參考國旗及國徽法的做法,讓行政署制定奏唱國歌場合及規格的指引予政府部門,再讓其他公共機構參考。

  宣傳教育要細水長流

  譚志源亦提出,在確立法規的同時,政府應將國歌的歷史、歌詞內容及唱法透過大眾媒體多加宣傳,亦要在學校內更深入地進行教育。「但這些都一定要有個過程,因為香港始終有七百多萬人,不是電視放一兩條宣傳片,七百多萬人就全部知,宣傳一定要持續及細水長流。」作為新一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志源表明,他很樂意幫忙在學校和社區層面進行《國歌法》的宣傳。「因為做人大代表其中一個職責就是令香港各界更加了解國家層面的事。」

  在譚志源看來,教育對23條立法也至關重要。他認為,國民教育方面強化港人的「一國」觀念,就能讓市民認識到國家安全的重要。而在通識教育方面,亦要加強學生世界觀的教育,讓他們知道世界局勢是怎樣的。

  譚志源坦言,就23條立法,有人會擔憂言論自由、示威自由等個人權利會受到侵蝕,所以要展開23條立法準備工作時,「把尺點擺」,如何與基本法第三章香港居民的權利及義務銜接到,特區政府需要清楚和耐心聆聽社會的擔憂,並給予清晰的回應。因此他認為,這一工作需要好幾年才能完成。「欲速則不達,但也不能一直拖下去,已經拖了20年了。」譚志源提出,特區政府可以先開始立法的準備工作,開始時多些聆聽及解說的方式,中後期再用法律形式做諮詢,在「去蕪存菁」之下向立法會提出法案,才有機會通過。他希望政府就此有很好的部署,主事的官員亦要向市民展示願意聆聽的態度。但譚志源不同意就23條「斬件立法」,「『斬件』是整『豬頭骨』先,還是整容易的先?其實你一掛23條的招牌,無嘢容易的,不如一次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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