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15歲「私影」少女郭惠明遇害遭棄屍案,將於明日退庭商議裁決,但今日有陪審團成員向法庭表示,他被公司安排前往美國公幹,因此再難履行陪審團職責。法庭決定剔除遂名陪審員,並向餘下的陪審團下達新指引,稱基於人數減少,陪審團只能在「一致裁定」或「六比一」的情況才屬於達成有效裁決。
今早控辯雙方處理修訂案件的「同意事實」後,控方正式完成舉證。法官薛偉成表示將會安排由陪審團退庭,但有一名男陪審員以便條方式,向法庭表示他被公司安排前往美國進行會議,需在本月11日出發,之前他需要為是次公幹作準備。
法官薛偉成表示,考慮該名陪審員有合理因由未能再履行陪審團職責,決定剔除遂名陪審員。而陪審團成員人數減少,有效大比數裁決只餘下「一致裁定」或「六比一」兩個情況。而陪審團退庭將會安排至今日進行。
本案案情指,被告劉璋輝(37歲)原定以500元報酬,邀約死者郭惠明(15歲)在2014年12月8日前往被告家中拍攝寫真2小時。不過,被告在家中殺害死者,再把死者以行李箱運至時鐘酒店內兩度姦屍,至12月9日早上再把死者棄於砵蘭街垃圾站內。一名清潔工人發現死者遺體,揭發事件,被告於同日下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