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28日訊記者梁康然報道:虐待印傭Erwiana的僱主羅允彤,轉移資產逃避索償不成,更需支付訟費。早前Erwiana入稟,禁止羅允彤將半個住宅業權轉讓丈夫徐潤斌名下,今午高院裁定涉案的資產轉移行為,屬於蒙騙債權人,因此下令涉案的業權轉讓無效。羅允彤或需賣樓來償還Erwiana的申索。
Erwiana早於2015年時向區域法院入稟,要求羅允彤就虐待事件作出賠償。及後發現羅允彤把將軍澳富康花園單位的半個業權,轉讓至丈夫徐潤斌名下。Erwiana認為此舉屬逃避賠償責任,遂入稟高院申請禁令。
高院頒下的判詞指,羅允彤未曾與丈夫分居,其子女仍視羅允彤為一家人,因此不接納羅允彤以「夫婦關係破裂」、需把業權還予子女為由,把涉案業權轉讓。法庭認為羅允彤旨在蒙騙債權人,因此裁定該業權轉讓無效,同時羅允彤需支付本案訟費。
據資料,羅允彤曾向法庭表示其戶口及資產只餘下千多元,並有13萬元欠債。而區院則在本年12月21日裁定羅允彤需向Erwiana賠償合共約8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