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013年制定《大型活動環境友善管理指引》,適用於參與人數達1000人或以上,由各級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公民營組織舉辦,結合宗教、節慶、發展地方特色,及為各種促進觀光、運動等特定目的所規劃辦理之非長期、無固定場地的大型活動。《指引》細分為多項建議,包括在活動周邊及場內設置有蓋不漏水的垃圾桶、妥善復原及整理活動後之場地等。另外,活動舉辦方需依規定繳納場地復原保證金,如活動過後未有清理場地,將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