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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虛假不確投訴增逾四成

時間:2017-12-07 03:15:1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朱樂怡報道:亂用投訴制度影響警民關係。本年度獲監警會通過的投訴按年減逾13%,有1550宗;但被分類為「虛假不確」的指控飆升,按年升43%至73宗。秘書長俞官興強調,投訴人有權利之餘,亦有責任提供真確資料,否則投訴警察課可視乎情況,按律政司意見考慮檢控誤導警務人員或浪費警力,要負上刑事責任。

  監警會昨日發表2016/17年工作報告。有真實個案指,投訴人被警方控以「管有危險藥物」,在警誡下承認藥物是自用,在法庭上卻反指是警方「兇我」、誘導他作供等,企圖為案件製造疑點,但當法庭裁定供詞是自願後,投訴人即「轉軚」認罪。投訴警察課根據法庭裁決,判定被投訴警員為「並無過錯」。

  疏忽職守指控佔最多

  監警會認為,投訴人基於抗辯需要作出「策略性投訴」,並非基於真確理據,將個案改列為「虛假不確」。俞官興又指,本年度73宗虛假不確的指控中,68宗投訴人本身涉及刑事控罪,主要投訴警察「捏造證據」、「恐嚇」、「行為不當」等,副秘書長梅達明指,每年平均都有一至兩個作虛假投訴的投訴人被刑事檢控。

  另外,報告指,本年度已通過的投訴個案涉及2807項指控,按年下跌約16.5%,最多的指控是「疏忽職守」,佔45.8%,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和「毆打」;最終獲監警會證明「並無過錯」的指控佔40.1%,較去年的38.9%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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