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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富婆遭禁錮勒索400萬 警救出拘七男女

時間:2017-11-27 03:15:06來源:大公網

圖:一名疑犯(蒙頭者)被帶署扣查

【大公報訊】記者黃俊華、賴振雄報道:一名內地女富商(54歲)上周來港後,旋即遭人禁錮,勒索400萬元贖金。女富商的內地親屬報警,港島總警區重案組接手及經調查後,成功鎖定目標人物,昨日採取行動,在北角一個住宅單位救出女富商。警方拘捕七名疑犯,女富商無受傷。初步消息指,疑犯與女事主有生意來往,不排除事件涉及生意糾紛。

警方上周五(24日)凌晨接獲一名內地人報案,指其女親友於上周三(22日)由內地抵港後,疑因金錢問題,遭人非法禁錮,對方致電要求繳付400萬港元,才肯放人。女富商持有中國護照,是一名成衣及房地產商人,上周三由內地來港洽商,遇上涉案男女,身上財物被掠去,並遭禁止離開北角區一住宅單位,必須繳付400萬元贖金,才能換取自由。

疑房地產生意糾紛

初步調查指,該女富商與被捕疑犯曾經有房地產生意來往,箇中關係尚待進一步調查。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重案組3B隊高級女督察許諾表示,探員經深入調查後,鎖定多名目標人物,至昨早採取行動,於北角一單位成功救出女事主,當時她處於安全情況,未有受傷,警方其後突擊搜查多個同區單位,拘捕四男三女,各人年齡介乎27至50歲。

警方在其中一名疑犯身上檢獲女事主的手表和首飾,總值約50萬元。警方將案件暫列作非法禁錮,疑犯被通宵扣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再有更多人落網。

據資料,非法禁錮是普通法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條,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七年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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