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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起可申請領牌

時間:2017-11-23 03:15:19來源:大公網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今年六月生效,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須申領牌照,才可出售或新出租龕位,私營龕場營辦商由下月30日起至明年3月29日前,可向發牌委員會申請領牌,只營運但不出售新龕位者亦可開始申請豁免書。

  申請人有最多六年時間,達到約45項審批要求,審核程序涉及11個部門,包括食環署、消防處和運輸署等,牌照最長有效期為十年。政府官員提醒,條例生效後,已經再無新龕位可出售或新出租,提醒營運者在領牌前不可出售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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