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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銓:港區人大代表參選人須言行一致

時間:2017-11-22 15:54:29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1月22日訊(記者 朱晉科)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新聞發言人劉漢銓表示,參選人在填寫登記表時必須作出「雙擁護」、「雙效忠」的聲明,言行須與聲明內容一致,如經審查後發現有關人士違反規定,主席團可以不將其列入候選人名單或從候選名單中刪除。

  劉漢銓今日在主席團首次會議後見記者,指今屆選舉的參選條件與以往相似,但新增要求參選人要簽署聲明,表明擁護中國憲法和特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區;未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

  根據選舉辦法,主席團經審查核實後,可以在選舉日前,決定不將違反聲明內容的參選人列入候選人名單,或從候選名單中刪除;在選舉投票後,若主席團發現同樣情況,可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有關人士當選無效的報告,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

  被問到主席團根據什麼標準去判定參選人或當選人的言行違反聲明內容,劉漢銓表示,審查標準難以舉例說明,因為每個情況都不同,但強調有關人士的言行必須與聲明的內容一致,「若口不對心,行為不擁護基本法,填寫效忠是沒有意義的」。他強調,如發現有關情況,主席團會認真調查,才作出公平、公正的決定,不會草率了事。

  至於擁有外國護照或外國居留權的香港市民能否參選,劉漢銓說,「如果你是香港居民、18歲以上,同時是中國公民,就有權參選,就算你有外國護照和外國居留權,都不會影響你參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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