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工程本來於2009年底展開,但在2010年1月,東涌居民朱綺華就大橋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環境評估報告是否已妥為評估大橋工程對空氣質素的影響,高等法院當年四月裁定大橋兩份環評報告不符合法例規定,要求環保署長撤回該工程項目的環境許可證,並要求當局為有關環評報告進行基線研究,直至2011年9月,政府才上訴得直,11月大橋正式動工。當時估計,相關香港口岸工程核准預算的304億元中,有65億元是由於司法覆核造成的額外開支。
朱綺華後來被揭曾為公民黨做活動義工,協助朱綺華提出司法覆核的代表律師,正是公民黨執委黃鶴鳴後,時任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承認是公民黨協助朱綺華提出司法覆核,「佢(朱綺華)是有要求過公民黨提供協助,我們也當然提供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