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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成功引例 三南亞「蛇頭」加刑

時間:2017-11-16 03:15:33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針對去年於屯門稔灣被截獲的12名南亞裔非法入境者,警方首次成功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令案中三名南亞裔「蛇頭」加刑。被告三人均以「行街紙」留港,各被法庭加刑兩個月,分別判囚32至42個月。

  本案被告分別為Khalid Mansoor(25歲)、Sarfraz(27歲)和Jawad Hussain(20歲),三人同被控以一項「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香港境內的旅程」罪名。

  案情指,被告三人均無業,同屬巴基斯坦籍,來港尋求庇護後獲發「行街紙」以等待審批庇護結果。在2016年8月14日上午7時40分左右,巡邏水警發現從深圳方向,有船隻駛至屯門稔灣岸邊,之後有多人登岸,警方增員搜截,先後截獲九名尼泊爾籍與巴基斯坦籍男子,以及發現本案被告三人,於岸上安排的士接應非法入境者。

  據控方透露,本案被告與內地人蛇集團合作,安排非法入境者從海路偷渡來港,認為本案屬「有組織及嚴重罪行」,申請依例向各被告加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昨日判刑時,斥責本案被告行為損害香港社會安寧,同令香港國際聲譽受損。案中次被告Sarfraz為事件主謀,其他被告則按Sarfraz指令行事。雖然被告Sarfraz認罪,但刑責最重,先加刑15%。法官認同控方理據,指本案明顯是有組織犯案,各被告同時加刑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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