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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德權:《國歌法》本地立法原則不設追溯

時間:2017-11-14 03:15:13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吳維思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後,特區政府正展開本地立法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國歌作為國家的象徵本來就應該尊重,無論立法前後都應該尊重國歌,並重申本地立法原則是不設追溯。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指出,如本地立法前出現一些大規模、無法控制的侮辱國歌行為,立法會有權在立法時加入追溯力。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會見傳媒時說,國歌作為國家的象徵本來就應該尊重,無論立法前後都應該尊重國歌,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納入附件三是希望透過本地立法推行,按照香港的法律制度及情況制定法例,而本地立法原則是不設追溯力。

  聶德權又認為,如果一小撮人不尊重國歌,令人覺得好多港人不尊重國歌是好可惜。他重申,政府現時首要做相應準備工作,明年第一季交到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有具體建議再作討論。對於本周四舉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0周年基本法研討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主講,聶德權說,研討會主要用以推廣基本法,政府有邀請全體立法會議員出席,議員可自行決定出席與否。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在本地立法階段,全國人大常委會都有權就《國歌法》作出指示。她重申,目前社會應避免在大型場合出現冒犯國歌的情況,若噓國歌的事件一再發生,或會影響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觀感,使得全國人大常委會留意《國歌法》的本地立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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