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旺角暴動案控辯雙方都完成結案陳詞,案件定於2018年1月16日裁決。昨日案中第七被告鄧敬宗的代表律師陳詞時指,當日在場人士各人行為有各自目的,不能將個別人士的行徑,套用於所有在場人士,如某人投擲水樽,可能是想「給水慰勞警員。」法官郭偉健即駁斥:「你回看現場錄影片段才再說吧。」庭上其他旁聽人士聞言後都失笑。
明年1月16日裁決
旺角暴動案經過61日審訊,案中九名被告的代表律師,亦各自完成結案陳詞。第七被告鄧敬宗的代表律師,在陳詞時稱事發期間,曾有警員鳴槍控制場面令其他人作出不同反應。例如有人感到不安就擲磚的抵抗,亦有人見在場人士需要喝水,就向該人投送樽裝水,同樣情況,可能是有人見警員辛苦受驚,就向警員投送水樽以作慰勞。
法官郭偉健聞言就嚴厲駁斥律師:「你回看現場錄影片段才再說吧!」庭上旁聽者聽到辯方律師對人投擲水樽的解釋,都不禁失笑。最後,各方完成結案陳詞後,法庭決定將案件定於明年1月16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