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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被告掘磚屬參與暴動

時間:2017-10-21 03:15:1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去年大年初一發生的旺角暴動案,控方昨日繼續結案陳詞,逐一分析涉案各被告的案情。控方指,第四被告霍廷昊當日衣着特別,與一名投石者服飾一樣。第七被告鄧敬宗辯稱只是在場旁觀,但承認有協助掘出磚石,已屬參與暴動案。第八至第十被告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就早在警誡口供中認罪。案件延至下周二(24日)再訊。

  控方陳詞指,第四被告霍廷昊辯稱,事發前已離開旺角,但霍當晚衣着特別,穿有白衣白鞋,戴上黑臂帶,右手尾指有戒指。他與現場片段內一名投石者的服飾完全相同。控方認為,難以巧合地有同樣服飾,因此認為片中投石者就是霍。

  第七被告鄧敬宗曾在口供承認在現場掘地磚,他解釋只是一時貪玩,無參與衝突,一直只是旁觀「食花生」(湊熱鬧)。控方指出,當時地磚被當作武器投擲,被告掘出地磚亦屬參與暴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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