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13日正式入稟香港法院,向早前被高等法院裁決喪失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和游蕙禎,追討薪酬及津貼合共約186萬港元,每人各須付約92萬9千港元。
立法會行管會於2016年9月分別給予兩人各83.4萬港元,作為立法會議員辦事處運營及工作的開支,其後又給予兩人各9.5萬元作為當年10月薪酬。
此後,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兩人喪失議員資格,行管會由2016年12月起4次要求梁頌恆及游蕙禎歸還款項,但兩人至今未交還。
(來源:新華社)
(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