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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料明年一月宣判

時間:2017-10-10 03:15:15來源:大公網

  圖:旺暴案第七被告鄧敬宗圖翻供遭控方拆穿,案件押至本月19日結案陳詞,暫定明年一月八日裁決\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旺角暴動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罪名的九名被告,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第七被告鄧敬宗自辯沒有在現場撬磚,只是在旁觀「食花生」。惟控方指,鄧於警署錄口供時承認曾撬磚,當日亦曾向朋友發送「我哋玩緊暴動」的語音信息,控方質疑鄧庭上供詞是「作出嚟」,指出其供詞不合常理及匪夷所思。鄧在控方盤問下最終確認他於警署錄取口供內容屬真確。案件押至本月19日結案陳詞,暫定明年一月八日裁決。

  第七被告圖翻供遭拆穿

  鄧敬宗昨於庭上自辯稱,去年二月八日晚10時半與友人「黑柴」相約於旺角朗豪坊外見面,當時有大批市民與警方對峙,而警方約凌晨12時許清場,他們看完熱鬧後便去金雞廣場打桌球和掟飛鏢。去年二月九日凌晨三時許,他們離開金雞廣場,在花園街、通菜街看到「有人燒嘢、掟嘢」,他們則在旁「邊食花生邊影相」。

  惟控方在庭上讀出鄧被捕時於警署錄取的口供,鄧於口供稱案發二月九日凌晨二時至三時許,他與友人「黑柴」於西洋菜南街看見有人掟磚,當時有一名男子派手套予鄧,鄧幫手撬磚,並把磚交給該男子,友人「黑柴」則搖倒路牌。鄧亦於口供承認,當日曾向朋友發送語音信息「我哋玩緊暴動」。控方指出,鄧於庭上的供詞與錄取的口供不脗合,質疑鄧於庭上的供詞是「作出嚟」。鄧最終在控方盤問下,確認警署錄取的口供是真確。

  法官否決召開槍警作供

  另外,辯方稱,暴動事件中開槍的交通警黃慶威是否合法開槍,將影響到整件事件應否被界定為暴動,以及被告當時的行為是否屬自衛。控方則指出,被告鄧敬宗並無目擊開槍事件,亦完全沒有證供支持鄧因為警方非法使用槍械,擔心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撬磚,質疑警員證供與本案不相關,申請警員證供不可呈堂。

  法官郭偉健最後接納控方理據,裁定警員黃慶威的證供與本案沒有相關性,否決辯方傳召黃為辯方證人,並於本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進行結案陳詞。

  早前已就案認暴動罪的第十一被告吳挺愷原定於昨日判刑,但因本案審訊尚未完結,郭官將吳的判刑押後至本案審結後才進行,並暫定本案於明年一月八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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