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張建宗(左二)出席「要有光」活動時坦言,政府在房屋政策有不足之處\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協助單親與低收入家庭解決住屋需要、提供低於市值租金單位的「光房」與「光屋」計劃,五年來已有100個單位供應,惠及220個基層家庭共550人。社企「要有光」透露,明年初擴大服務對象至低收入青年,並構思將「光屋」擴大規模至「光村」。有退休人士耗盡400萬元退休金,買樓參與「光房」計劃,有業主自掏腰包70萬元翻新丟空單位,為的是想「幫別人破爛的人生,變成燦爛人生」。」大公報記者 朱樂怡
「光房」計劃下,業主只收取市價兩折至七折的租金,「要有光」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昨日表示,業主續租率仍達81%,27%業主專誠從市場收回單位以參加計劃,15%業主更是專誠買樓,反映香港有不少好心業主。
生態毒理學專家劉美明博士今年四月成為光房的業主,斥資70萬元,翻新九龍一幢53年唐樓的頂層900多方呎單位連天台,現有兩位單親媽媽帶同三名子女入住,只收取市值一半的租金。劉美明說,單位原是從事飲食業的爸爸買給點心工人住的宿舍,19年前父親去世後,一直丟空,日久失修,鋼筋外露,牆身破爛。她希望光房可以「幫別人破爛的人生,變得好似裝修後般美麗,成為燦爛人生。」故不介意斥巨資維修。
丘生及丘太於2014年傾盡退休金,購入近400萬元的屯門單位,至今已有五位單親媽媽共11人曾經入住,收取租金僅是市價的三分一。丘太退休前是社工,她說見盡不少家庭被迫遷及加租,故退休後決定參與計劃。丘生亦認為可保值和慈善並行,同意參與。
余偉業透露,最快明年初推出給低收入青年入住的社會房屋,讓他們在居住期間,專心發展個人興趣或事業,參考現時機制,需由社工轉介,明年才會公布詳情。他又稱,光房已進入成熟階段,概念獲社會認同,正構思擴大規模至「光村」,考慮過用貨櫃屋、組合屋等不同可能性,以往經驗多與私人土地或物業合作。
張建宗視過渡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