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27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社工呂智恆、退休人士李嘉廉同就高鐵一地兩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今午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指一地兩檢涉及內地部門,本港法庭不可能幹預內地事務。再者目前就連基本的兩地部門協議也未完成,亦未曾公布實質方案,現階段提出司法覆核屬言之過早,決定駁回有關申請,各入稟人需支付本案訟費。
一地兩檢司法覆核申請被駁回,入稟人郭卓堅(右)及社工呂智恆(左)面蒙蒙地離庭。(本報記者梁康然攝)
早前郭卓堅等人指「一地兩檢」牴觸《基本法》,申請司法覆核。昨午高院頒下判詞,直指「一地兩檢」目前未有實質方案,難以檢議當中是否具法律問題。判詞又指,要執行一地兩檢,需要經過兩地部門達成協議、協議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獲得本港立法會正式立法落實協議共三個步驟。現時就連首步驟兩地得出協議也未達到,法庭是無法審議尚未出現事物。
判詞又稱,一地兩檢政策並非本港獨力可以推行,需與內地不同部門配合。當事件涉及兩地事務,本港法庭無權力干預內地事務。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一地兩檢政策時,可能會附帶釋法,因此目前不宜對一地兩檢是否牴觸《基本法》作出結論。
綜合上述理據,高等法院駁回三名入稟者申請,並下令三人需支付本案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