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社房評選申請 非以租金衡量

時間:2017-09-21 03:15:18來源:大公網

  圖:九龍樂善堂共享房屋項目,位於九龍城福佬村道 樂善堂圖

  【大公報訊】記者曾敏捷報道:「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初步獲業主提供332個單位,分布九龍城、油尖旺等六區,大部分單位會採用共住模式,住戶要共用廚房、廁所、客廳,以及水表電表,但會確保人均居住面積不少於七平方米。九龍城福佬村道項目可望11月招租,12月入伙,負責營運的九龍樂善堂表示,評選申請人時,考慮其現時居住環境,編配單位時會考慮個案實際情況,不會以租金多少來衡量。

  政府及社聯牽頭推動「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稱,由民間推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彈性大,政府亦有出錢出力。涉及提供的單位量,與實際需要相差很遠,故需收緊入住條件,例如要輪候公屋逾三年,收入限制會參照公屋申請資格,由營運機構選擇合適住戶。他希望有八至十個機構,各負責數十個單位,針對單親家庭、更生人士和年輕夫婦等不同群體,提供服務。

  蔡海偉稱,部分住戶會是合住模式,但最多不會有超過三個家庭同住一單位。計劃傾向不設獨立電錶,因每個要花費幾萬元,並不划算。

  樂善堂總幹事劉愛詩稱,審批申請時,會派社工家訪,不會單憑家庭入息,會考慮申請者的居住環境。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稱,現有不少唐樓單位閒置,業主因為擔心不能收回單位或管理問題,不願出租,「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可解決有關問題。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