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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獸家長發律師信挑戰校規

時間:2017-09-06 03:15:21來源:大公網

  圖:網上近日流傳,有怪獸家長向學校發出律師信

  講起讀書時期畀訓導主任檢查校服,例如內衣係咪白色、有無裙內着運動褲打底、對襪有無標誌,真係唔少人嘅集體回憶。網上近日流傳,有怪獸家長向學校發出律師信,要求校方檢查子女校服時,只可目測,如果要搜身睇內衣、量度裙長度,必須事先知會兼有家長授權。有網民留言嘲笑呢位家長:「咁唔信間學校,不如退學啦!」

  事源「90後教師決戰怪獸家長」Facebook專頁,有自稱雙班主任之一嘅老師發帖,上周五開學,循例派發一堆通告,點知尋日收到家長嘅律師信,內容全英文,兼引用法律條文、教育局行政指引、個人資料私隱、性別歧視條例等,列出多項要求。除咗查校服,信內仲要求,學生行出校園,就唔受訓導規限,例如「不可回到校內之後,話你前日去了哪裏哪裏,又穿校服,又影響校風,要記小過」;除非有家長授權,否則學生名字、照片唔可以放喺學校網頁、學校印刷品上宣傳。

  律師信註明,老師必須七日內回應,否則視為同意條款。呢位老師唔知點處理,求救完校方,仲打電話問呢位家長,對方話對學校通告有意見,所以由律師處理,仲叫老師聯絡律師喎……

  鄭晴同資深校長林日豐傾過,佢話從事教育33年,從未聽聞家長為咗檢查校服而向學校發律師信,慨嘆家長行為真係「日新月異」。佢認為,家長出律師信一刻,已經破壞家校關係,等同劃清界線,「學校或老師唔會針對小朋友,但事件一傳開去,好難掩住其他人把口!」佢反問:「將來小朋友投入社會工作,家長又會唔會向公司發律師信,要求多多呢?咁究竟係幫佢,定係害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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