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共享單車計劃除需要跨部門合作,也有賴用家愛惜這些公用單車
【大公報訊】記者周禮希報道:共享單車的引入,雖為市民帶來便利,但同時亦衍生出不少問題。計劃一開始,就有人將單車棄置到河裏,也有不少單車泊在行人路上,阻塞道路。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問題主因在缺乏領導者。
發展欠主導 應跨部門處理
要推動配合創科的政策,容海恩認為,首先應釐清由哪一個政策局作主導。「以共享單車為例,政策應由創新及科技局還是運輸及房屋局推出?一些『共享經濟』的新科技,不止於運輸,還包括房屋、借物等,目前根本未有一個政策部門同時處理這些產業。」她建議,政府應以跨部門的嶄新架構處理這類共享經濟產業,皆因除了政策層面,有時更要兼顧法律,有需要時要由特首拍板決定。
除了共享單車,近年單車徑上更常現有「風火輪」之稱的電動代步工具,但它其實違反現行法例。容海恩認為,這是另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有些法律是很久以前訂立的,當年沒可能預計到今天有這些沒有車牌的『電動車』出現。」
容海恩指出,香港既然要推動智慧城市,至少應該提供試點,讓市民使用這些科技作康樂用途。至於代步方面,她認為牽涉更大的層面,需要經詳細諮詢及政府認真考慮,希望政府在推動這些工作方面時更有前瞻性,主動跟進最新科技研究的政策,甚至要修訂法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