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8月22日訊(記者 龔學鳴):對於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三人被高院上訴庭改判入獄六個月至八個月,有大學生認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不應受到衝擊,而有關人士因作出違法行為而被判監,認為法庭的判刑合理。
教育大學中文教育系畢業生顏雋認為,律政司就黃之鋒等三人的刑期申請覆核,而上訴庭在判詞中亦提出法律依據,整個過程都是根據司法程序進行,加上涉案人士的行為的確違反香港法律,因此他尊重法庭所作的裁決。
中文大學醫學系三年級生李菀容認為,黃之鋒等人當初宣稱要「公民抗命」,並會承擔罪責,如今被判入獄,他們理應接受裁決。她又認為,香港大多數市民仍然是守法,相信大眾不會再接受類似違法「佔中」的事情在出現。
李菀容(左)和顏雋(右)。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