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名七旬老婦夥同六旬女中醫在公屋單位搭起木板就當成手術台,以提供非法墮胎手術,事件直至2014年才被警方「放蛇」揭發。涉案被告李淑芬(75歲)及盧煥儀(65歲)昨日於高院承認一項「串謀使用器具意圖促使流產」罪名,法庭考慮到控方檢控有延誤,加上兩人認罪又年老,決定酌情減刑,判兩人分別入獄17個月及10個月。
案情指出,警方收到線報後,派出一名女警扮成孕婦,聯絡註冊中醫、被告盧煥儀表示想墮胎。至2014年9月15日,盧煥儀表示墮胎費為5000元,並帶女警前往藍田廣田邨某公屋單位,會見被告李淑芬後,由李淑芬進行墮胎手術。單位內以文件櫃、木板搭成手術台,而手術用品工具用壓力煲消毒。
兩名被告被捕後,向警方稱已相識逾十年。被告李淑芬表示曾在內地當助產士達30年,1990年來港,之後曾在診所當清潔工,診所結業後她獲贈一批醫療用具如鴨咀鉗、手術夾等。近年她因有經濟困難,就以該批醫療用具提供墮胎手術。
被告盧煥儀亦在內地出世,在1973年起從事中醫,至1997年成為註冊執業中醫,在案中身份為中介人,每介紹一個人進行墮胎可收500元佣金。
官斥兩人行為瘋狂
昨日判刑前,辯方求情指希望法庭念在被告年老及認罪作出輕判。暫委法官布思義判刑時,斥責兩人均具有一定的醫學知識,明知墮胎手術一定有風險,卻在搶救、衛生設備不足的危機環境下施行墮胎手術,行為瘋狂、令人難以置信。兩名被告雖然認罪又年老,但考慮到案情嚴重,判監無可避免,念在控方在本案有延誤,決定分別判兩人入獄17個月及10個月。